更新时间:2022.10.13
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形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
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内容: 1、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 2、在主观过错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3、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4、在客观上,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事实。 5、在后果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1、侮辱行为; 2、诽谤行为;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 4、评论严重不当。 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二)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侵害名誉权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同时,公民、法人
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有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情节轻则构成民法上的侵犯名誉权,重则构成刑法上的侮辱罪,行为人不仅需要民事赔偿,侵害程度给当事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民法典规定侵害姓名权的形式具体是: 1、盗用他人姓名,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谋求不正当的利益; 2、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3、冒用他人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达到某种目的。
侵害名誉权的因素有: 1、第三人必须知道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因违法侵权而损害他人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的客观事实; 2、违法行为;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受害人名誉受到侵害的,与侵权人的侵权无关,或者侵权人虽然实施了侵权行
侵害名誉权的主要违法行为有: (1)侮辱行为:包括口头、动作、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侮辱的事实可能是实际存在的; (2)诽谤行为:诽谤的事实必须是虚假的,否则不构成诽谤; (3)新闻报道的严重失实; (4)评论严重不当。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侵害名誉权的行为包括侮辱和诽谤等。《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侵害个人名誉的方式一般有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侵犯名誉权的形式有:诽谤,即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侮辱,即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民法通则》第101条后端规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损害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