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职工给予了特殊保护,即:对“三期”内的女工,企业不得在女工无主观过错的情况下,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中,只是笼统地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
法律上是没有劳务工这一说法的,员工需要辞职的,那么辞职需要提前30日通知公司,如果属于试用期,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因此没有劳务工可以随时辞职这一说法。
临时工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用工关系,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临时工是非全日制用工以外的用工方式,随便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1、签约三次以上合同的,有权在合同到期后续签合同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意味着不能解除,只是劳动合同没有具体的期限而已。 2、根据法律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工,除过失性辞退外,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如果哺乳期的女职工符合下列情形,用人单位能够予以辞退: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哺乳期女职工公司能否辞退取决于具体情况。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
女职工孕期不能被辞退。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才可以: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追究刑事责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
违法辞退哺乳期女工的,应当向女工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进行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