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遗嘱是指遗嘱人事先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对其遗产或者其他事务所进行的处分。而遗嘱继承人则是遗嘱人指定的享有遗嘱继承权的主体。遗嘱继承人可以是遗嘱人的近亲属,也可以是其他自由人,具体由遗嘱来规定。但是遗嘱人所立下的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应该考虑
遗嘱继承的定义是:被继承人在生前,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人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享有继承遗嘱权的人。 遗产首先应当由遗嘱继承人继承,没有遗嘱继承人的,才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指的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又称“指定继承”。遗嘱继承的特征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 3、遗嘱是遗嘱人死后生效的法律行为。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中,遗产的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的数额都是由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因此,遗嘱继承也称“指定继承”。特征如下: 1、遗嘱继承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嘱是遗嘱人
遗嘱继承的特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首先,遗嘱人已死亡的事实和遗嘱是遗嘱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其次,遗嘱的继承是立遗嘱人生前的遗愿,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再次,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与法定遗嘱继承人的范围相一致,不受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遗嘱继承的特征是: (1)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2)发生遗嘱继承的法律事实须有合法有效的遗嘱。 (3)遗嘱继承是对法定继承的一种排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规定了以下的特征是转继承所拥有的: 继承发生在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 继承人没有丧失或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 装继承人集成的是继承人的应继财产。
财产继承权的特征: (一)财产继承权严格建立在人身关系的基础上; (二)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属于强行性规范,不容改变; (三)继承权的适用受到了遗嘱继承、遗赠协议的限制。
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有以下特点: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
遗嘱的特点: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