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人身自由罚:行政拘留 行为罚:主要形式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财产罚:主要形式有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声誉罚:主要形式有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等。
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
会导致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包括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如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违法行为已改正,如果危害后果被减轻或者消除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如果违法行为轻微,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如果是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则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方式有哪些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
对公安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向当地公安部门的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复议,复议成功后会告知办事单位,按照复议后应当按照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处罚进行处罚,涉及到办案人员渎职的,会移交给督查机关进行处理。
行政违法行为是有行政处罚时效的。若行政违法行为在二年内被发现的,行政机关可依法给予行为人处罚;在二年内未发现的,则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该处罚时效延长至五年。
违法行为原则上二年后免予行政处罚,但是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在我国,单纯的吸毒行为并不违反《刑法》。仅仅是吸毒,虽不构成犯罪,仍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吸毒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两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吸毒成瘾的,国家可以进
违法行为在二年后未被发现,不予行政处罚。但是违法行为如果涉及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并且造成了危害后果的,则五年后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处罚者应当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行政处罚终止的程序实际上就是经派出所过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的批准直接终止调查就可以了,但是,行政处罚不会无缘无故的终止,一般情况下都是在经过调查以后发现当事人没有违法事实,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追究时效或者违法嫌疑人死亡等这些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