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有,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服刑期间有选举权。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如果犯罪分子被叛处十年年有期徒刑,但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即在十年有期徒刑执行期间是享有政治权利的;如果犯罪分子被叛处十年有期徒刑,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则在十年有期徒刑执行期间是当然不享有政治权利的,且在刑满释放后还要持续十年不享有政治
剥夺政治权利与有期徒刑由执行机关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刑法规定的各项政治权利。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是享有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有期徒刑犯减刑时,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可以酌减,但酌减后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1年。
根据法律规定,有期徒刑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就有该权利。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同
缓刑期间有政治权利吗: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就享有政治权利。如果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缓刑期间仍须执行。刑法对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分别不同情形作了如下规定:(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
无期徒刑会被剥脱政治权利。根据我国《刑法》的明确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下列几种权利: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会有所不同。 根据《刑法》第五十五条至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和终身之分,具体包含下列四种情况: 1、对于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和管制的期限相等
行为人被判有期徒刑同时适用缓刑的,缓刑不是有期徒刑。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