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4
丈夫死后要分配房产的,需要先确定丈夫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一般而言,如果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的,则直接作为遗产继承即可;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继承人只能继承属于丈夫的份额,也即需要先对房产进行分割。确定遗产范围后,看丈夫生前有没有立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
对于一方婚前通过按揭方式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那么房屋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但是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屋的增值部分,应结合共同还贷的数额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给对方相应的补偿。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
一方出轨并不意味着,在离婚的时候就能够对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进行分配。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7条的规定,在离婚的过程中,需要被处理的应当是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部分。对于一方在婚姻关系缔结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也就是俗话所说的婚前
法律上婚后财产加名指的是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双方约定分配比例,一般原则上是一人一半。房屋已经确定为恋爱双方共有,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分割共有房产,符合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情
结婚一年多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1、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对子女和女方权益保护适当倾斜照顾; 2、无过错方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例如一方存在重婚,家暴等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对离婚有过错,在分割财产时可以适当照顾无过错一方; 3、有利
婚前财产有孩子离婚的时候,也不需要进行分割。这主要因为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与对方并无关系。在离婚的时候,对方不能因为双方育有孩子请求分割对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登
婚前财产公证,离婚后分割原则如下: 1、夫妻不论结婚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另外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损耗,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2、
夫妻双方离婚,属于一方所有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因为,一方的婚前财产不论婚姻持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都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父母赠与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要如何分配需要分情况来讨论。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是双方登记结婚之前,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而出资的话,这一项出资就应当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换句话说,在离婚的时候,对方就无权请求分割这一项房
财产是婚前财产,不进行分割,仍然归一方所有。婚前财产就是指的在结婚之前夫妻双方各自已经合法取得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或者是有形,无形的财产。个人的婚前财产,即使结婚了,这些财产也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发生所有权的转变,因此还是属于个人所有,在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即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进行分割。但是,如果拥有
婚前财产加名后离婚后分割标准如下: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还贷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