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
法定继承实际发生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继承人死亡;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遗产; 6、遗嘱未予处
遗嘱继承的有效要求具体如下: 1、遗嘱人在设立该遗嘱的同事,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5、被继承人死亡。 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 6、其他
一般继承人的继承权都是不能剥夺的。只有在继承人发生法定情形时才会丧失继承权。不过要特别注意的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以及胎儿的继承权不能剥夺,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为其留有份额。
遗嘱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以及胎儿的遗产份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遗嘱继承纠纷要注意的问题: 1、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按照有关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2、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
遗嘱继承由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执行人是遗产管理人,如果遗嘱人有制定执行人的,由指定的人担任;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
遗嘱继承是可以转继承的,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和遗赠。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遗嘱继承能转继承。在遗嘱继承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未表示放弃继承但又未实际接受遗产时死亡的,也已经实际享有和取得遗产继承权,其应继承的遗产同样应由其合法继承人承受。
遗嘱继承只要是按照法定格式写的,应当有效。我国的遗嘱方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危急遗嘱和公证遗嘱,遗嘱人要求立遗嘱的,应当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遗嘱人应当选择最适合的遗嘱方式,遗嘱是合乎法律规定的,应当
《民法典》规定订立遗嘱的方法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产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如下: 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 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