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可以向二审法院更高一级的法院提出申诉,到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状,然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会开庭,二审是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二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或是进行申诉,申诉指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
对民事判决书不服的,如果是一审判决书,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已经生效的可以申请再审;如果是二审判决的,也可以申请再审。
不服民事判决的申诉期限是裁判文书生效后6个月之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情形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对中院的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所在地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的二审不服的可以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民事案件二审开庭后一般在三个月内下判决书。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
向二审法院更高一级的法院申请再审。民事诉讼申请再审条件: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三)、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四)、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
对中院的终审判决不服,可以向所在地的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民事诉讼不服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