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权利。法律规定不用申报的特殊债权,主要是指《企业破产法》第48条第2款规定的职工劳动债权和公法意义上的税收债权。
申报破产债权的内涵是:债权人在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企业破产申请后的指定期间内,向破产管理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以申明债权的法律行为。可申报的债权是在破产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前,债权人与破产企业因业务往来形成的、破产企业尚未支付的各类债权,如
一、提供最新通过审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备人民法院核实该企业的法人地位是否存在,检查证实其代理权((公民个人应出具其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 二、提供债权人详细的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三、债权申请权申报书,要写清申报的债权的具体内容、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一个月。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破产债权申报对象是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连带债权人可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或者共同申报债权。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应当进入破产程序,在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时,同时制定破产管
具体流程是: 一、企业破产申请 二、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三、债权人在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四、债权人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破产申报债权应由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进行。该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法院确定申请期限后,债权人就应当及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破产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还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果是连带债权,也需要说明。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一般是是三十日到三个月之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是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一般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如下: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以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