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8条规定,合同一经有效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适当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这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重要原则。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它的行使
合同的无效的情形有: 1、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2、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4、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情形订立的合同无效: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签订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其他。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即合同不是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订立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行为人在
以下情况签定的劳动合同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订立的合同无效的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合同符合以下条件有效,不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效: 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下列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的合同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以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
在下列情况下能订立无期限的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打撑一致;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十年之内会退休的等。
以下情况下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