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如果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应当到军事法院起诉离婚,否则应当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
起诉军人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如果双方都是军人,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人员,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军人一方不是文职人
(1)如果双方都是军人,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人员,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不是文职人员
重婚案件由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
确认合同效力案件确定管辖的方式: 1、当事人约定与争议有联系的地点的法院为管辖法院的,按照约定确定; 2、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为管辖法院。
军人退伍以后,不算军婚。军婚的定义: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对军婚的保护: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现役军人的范围: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其次,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定原则是: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都会判决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子女。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
离婚第一步如下: 1、诉讼离婚的第一步应该先确定管辖的人民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协议离婚的第一步应该先拿着各自的离婚材料到任意一方的民政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诉讼离
军人诉讼离婚法院管辖: 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团级以上单位驻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为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一方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管辖权异议,根据其特点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1、离婚诉讼,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一般是被告,原告一般不会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有异议,直接不去异议的法院起诉就可以了。 2、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答辩期间,行使权利是
军人的离婚首先看是哪一方提出的,我国法律对军人的婚姻特别保护。如果是其配偶提出的,就需要经过军人一方的同意,才能办理离婚;如果是军人一方提出的离婚,则按正常离婚程序进行办理,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但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配偶提出
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