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可以减刑一年半。减刑是指适当减少原判刑期的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有法定减刑情节的,由执行刑罚的机关提交材料,人民法院依法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减刑是指所有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在有
一般自首减刑幅度是: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
判三年半实际要坐三年半。如果在狱中有立功表现等情况是可以获得减刑,但总减刑期不能超过应服刑期的一半,所以被判三年即便减刑,最少刑期也是一年零九个月。
自首按犯罪分子的具体情况减刑,具体如下: 1、犯罪嫌疑人在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时主动投案的,可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投案的,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如实供述司法机关
一般自首减刑幅度: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
1、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
最多18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如果罪犯在监狱内表现良好的或者有立功的,可以申请减刑。减刑由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且减刑是有幅度和间隔时间限制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
关于对罪犯减刑一次最多减多少,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法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死刑缓期执行重大立功会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法律有关死缓变更的规定,如果犯罪分子被判为死刑,但是在执行期间表现良好,没有故意再犯罪,那么服刑两年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服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那么服刑两年之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判刑三年以下(包括三年)根据监狱法规定是可以减刑的,只是减刑幅度不会太大。一是刑法规定减刑的幅度要求不能超过刑期的一半。二是监狱法规定,三年以下的罪犯,没有特殊表现的,一般可以受到减刑6个月的奖励。
行为人因犯罪被判处两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的,正常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一年零三个月。一般情况下,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