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民法典中诉讼中的房产抵押有效,以逃避债务为目的抵押房产的除外。抵押房产应当产权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具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
抵押无房产证房屋无效,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转让的。即使进行了上述行为,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房屋没有房产证的,是属于权属有争议的房屋,这类房屋是不能抵押的。 因此抵押无房产证房屋无效。
抵押担保的办法有以动产抵押和以不动产抵押。 1、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
抵押担保的方法有以动产抵押和以不动产抵押。 1、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3、质押
单纯以房产证作抵押得不到任何保障,不发生法律上的抵押效力。根据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就是说即使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人获得了当作抵押物的房产证,只要未进行抵押登记,该房屋的所有权、用益物权不受到任何影响,债权到期也
没有效,因为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办理抵押的。根据国家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不能抵押,无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抵押,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保证与抵押担保的顺序可以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实现,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则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抵押物担保的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
抵押无房产证房屋无效,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转让的。即使进行了上述行为,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房屋没有房产证的,是属于权属有争议的房屋,这类房屋是不能抵押的。 因此抵押无房产证房屋无效。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的顺序为:如果当事人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抵押担保是债务人提供的,则先由抵押财产清偿,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的抵押担保是有期限的。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限的,则按其期限来担保;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没有房产证抵押无效,以房产进行抵押,该房产应当产权明晰,属于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但是没有产权证的房产属于权属有争议的房子,不可以设定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