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
不算累犯。刑法中的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而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再犯罪的,不会构成累犯,缓刑人员没有实际执行刑罚,不符合累犯认定条件。
假释期间的限制性规定有: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分子
被限制减刑的人不可以假释。对因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假释期满,如果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
缓刑考验期满再犯不为累犯。 一般累犯的构成有三个要素: 一、前后罪均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二、前后罪均为故意犯罪; 三、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被赦免后五年内再犯罪。但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属于特殊累犯,对前后罪时间间隔没
交通肇事罪的缓刑考验期取决于法院判处的实刑。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