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离婚后,如果已经分割完财产的,一般不可以再次要求分割离婚前共同财产。但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形的,则有权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
可以反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诉讼请求处分和反诉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协议离婚的夫妻在离婚一年后,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权利要求对财产分割索赔协议予以变更的,因为离婚后,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协议生效。但是如果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多年后财产可以重新分割吗 1、离婚多年后财产是能够重新分割的。必须是以下情形才可以: (1)离婚后财产没有分割的,一方可以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 (2)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可
离婚后分割房产的方法:如果该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那么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给一方使用,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离婚后房产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后财产能申请公证分割。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等。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方式为:婚前一方买房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
离婚时婚后房产的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律规定对于在结婚登记之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房产是贷款购买的,则离婚时未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
离婚后多套房产的分割:多套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先由二人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依法不予分割,仍房产所有权人个人所有。
离婚后分割拆迁房产也是可以的,但要确认该套拆迁所得的房产可以被界定为夫妻共同房产。 如果被拆迁房屋本身就是其中一个人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那拆迁以后获得的安置房也是当事人的个人房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拆迁房产。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3、由夫或妻一方在赠与合同或者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
未成年人基本属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对其财产往往不能亲自进行管理、收益与处分。 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以家庭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