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商标名称侵权是: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销售已侵犯商标权商品的;伪造他人注册商标的;销售伪造他人注册商标商品的;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投入市场的;损害他人商标权的;帮助他人侵犯商标权的。
根据商标有关规定,对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
行为人将他人商标作为名称,如果本人申请使用的企业名称在商标被注册前已使用的,不算侵权;如果明知是他人的商标,以谋利为目的,故意使用他人商标的,是侵权。
名称与商标相同,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
公司的名字被核准之后,公司就享有了名称权,如果别人和他的商标同名了是不构成侵权的。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很可能构成侵权,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名称与商标相同,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
著名商标做企业名称一般是不侵权的。但若公司存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或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的情形除外。
商标侵权的行为包括: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
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满足下列条件可以申请: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
有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商标侵权,一般承担的是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但商标侵权的行为,构成犯罪的,除了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未经许可,使用其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销售明知是假冒的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商标注册申请中填写商品名称的方式:当事人可以根据商品分类表中的类别号、名称填写。如果商品未列入商品和服务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对该商品或者服务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