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5
一、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 二、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三、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四、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劣药构成犯罪的认定如下: 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 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本罪与传播性病罪的区分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与传播性病罪的主要区别在于: (1)犯罪的主要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后者侵犯的主要客体是社会的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刑法裁量规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我国刑法对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立案规定: 1、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 2、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的; 3、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 4、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5、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一、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有下列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
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有以下惩罚:触犯本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2、传染病是危害严重的流行性疾病。传染病的传播或者流行,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而且会严重影响传染病流行区人民的
根据法律规定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表现形式有: (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三)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