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3
借款未约定利息可以不支付,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但是如果逾期还款的出借人可以要求支付逾期利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
未约定借款的利息则视为没有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利息,人民法院不予以支持,但是对于自然人之外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或者当地的交易习惯等确定利息。
法律中关于民间借款利息的规定为:如果当事人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或根据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定,但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并且借款的利率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为限。
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限制以上的部分无效。上限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的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双方约定的利率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就是合法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
法律对借款利息的规定是: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利息不得违反国家的规定; 2、借款合同中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 3、自然人订立的借款合同中对利息约定不明确的,也视为没有利息。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
借款利息的约定应当是根据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是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即不能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则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个人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
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借款,即没有利息。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一般视为无息借款,或者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协议约定确定利息。
借款未约定利息,还款时债权人讨要只需偿还本金。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未约定利息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先进行约定;约定不成的,就按照法律规定。法律具体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