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11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当事人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
离婚协议书遗失后,可以进行补办,带上你本人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如
对于离婚协议丢失补办是需要其当事人携带本人的离婚证、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证件,到其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其工作人员会依据其申请,复印存档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书,并加盖公章。
双方签订协议,需要公证,可以在公证处签订协议,也可以签订协议后提供给公证处公证。协议的签订基于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因此协议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
在现实社会中,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则会签订离婚协议书。而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等问题。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当
需要,离婚协议书的生效首要条件就是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其次,离婚协议书系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再次,离婚协议书中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最后,离婚协议书不能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补办离婚协议书需要的证件材料包括:1、申请补办的一方准备好离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资料;2、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准备好上述证件资料,那么就拿着准备好的资料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和调出离婚档案,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
补办离婚协议不可以在外地民政局补办。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时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的材料之一,一般只有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构会有存档,需要补办的,应当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以及离婚证去该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制。
离婚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方式:首先,双方对财产、子女、债务问题的处理须达成一致。然后,双方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其次,双方共同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或者政务大厅去办理离婚登记。最后,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一般在当地婚姻登记处领取,并根据双方协商填写内容。 离婚协议书也可以自己拟定,或者是请专业的律师帮忙拟定。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当事人只要拿着自己原来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是自己的户口本,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查阅自己当时的离婚档案。机构的工作人员就会把双方当时的档案全部都调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