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对于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实行的制度是:对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的工程质量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项目负责人要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一、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 二、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到300万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1.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
如何做到“四不原则”作为生产部门,生产投产前必须保证原辅材是合格的,不接收不合格的原材料,不接收不合格的辅材,不接受不合格的包材。在有符合投产的原辅材前提下,生产必须保证不自己制造出不合格的半成品。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分项工程、钢筋分项工程、预应力分项工程、混凝土分项工程等内容。将有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判定标准合并,吸收和补充相关内容。
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包括以下内容: 1、事前质量控制; 2、事中质量控制,它的重点是控制工序质量; 3、事后质量控制。 三个环节实际上是动态的过程质量控制,达到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持续改进。
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包含的内容有:方法的控制、施工机械设备选用的质量控制、环境因素的控制。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
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工程质量事故的类型有: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
关于工程质量的分级管理制度是:一般分为建设指挥部的领导,即指挥、副指挥;建设指挥部部的负责人,即工程、安质、计财、综合部各部室正副主任;建设指挥部专业工程师,即工程、安质、计财部各专业工程师以及各施工、监理单位及设计院现场指挥部的各级管理人
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原则有返修处理,加固处理,返工处理,限制使用和不做处理的特殊情况等。 1、返修处理当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范、标准或设计规定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采取整修等措施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性质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总纲和根本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基本原则包括: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社
市政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情况有: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 (二)重大事故; (三)较大事故; (四)一般事故。 2、按事故责任分类: (一)指导责任事故; (二)操作责任事故; (三)自然灾害事故。 3、按质量事故
施工质量控制点包括方法的控制、施工机械设备选用的质量控制和环境因素的控制。其中方法控制包含工程项目采取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施工组织设计等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