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终本裁定书是指在诉讼进行中,由于某种法定事由的出现,使诉讼继续进行已无必要或者成为不可能时,由人民法院裁定结束诉讼程序的制度,随之下达的裁定书,终本裁定也称最终裁定,是指调查机关最终确认进口产品是否倾销并是否构成损害,并且确认倾销和损害之间
中止执行的裁定书是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情时停止,这种情况消失后,执行程序再维续进行。中止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执行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法院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了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的问题,从而依照法律制作的诉讼文书。裁定则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在诉讼的过程中,就诉讼的程序问题,或者是对一些实体的问题所进行的决定。分问书面、口头裁定两种。在我国,裁定由人民法院使用,裁定也只
指的是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而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或者是驳回起诉。行政裁定主要用于解决程序问题,以驳回起诉、准许或不准许撤诉以及其他由裁定解决的事项。裁定书一般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永久有效,但是执行期限是两年
民商事仲裁是专门解决在市场经济中合同和其他民事纠纷的机制。仲裁的特点就是高效、便捷。所谓的仲裁,就是指双方的当事人通过订立仲裁的协议,自愿将现在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会发生的争议提交约定的非司法机构的第三方部门居中进行审理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仲
民商事仲裁是专门解决在市场经济中合同和其他民事纠纷的机制。仲裁的特点就是高效、便捷。所谓的仲裁,就是指双方的当事人通过订立仲裁的协议,自愿将现在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会发生的争议提交约定的非司法机构的第三方部门居中进行审理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仲
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裁定,都叫执行裁定书。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文书是指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文书,司法实践中,执行裁定适用于执行全过程。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
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是法律写作的重要研究,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体之一。
民事判决书的意思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依照国家的民事法律、法规或经济法律、法规,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处理决定。
法院裁定书的意思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裁定是指审判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分书面和口头裁定两种。在中国,裁定由人民法院使用,裁定只适用于在诉讼过程中出现的程序问
裁定是指审判机关在诉讼过程中,就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处理决定。分书面裁定和口头裁定两种。主要有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裁定准予撤诉、中止或终结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