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1、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猥亵他人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
1.暴力,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堵嘴、掐脖子、按倒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暴方法。 2.胁迫,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采取威胁、恐吓等方法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例如:以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坏私誉、
以下行为可构成猥亵妇女儿童罪: 1、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2、通过网络通讯工具,实施非直接身体接触的猥亵行为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可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 3、一年内猥亵儿童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构成要素有: 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对象是妇女的身体自由、隐私和声誉; 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4、客观上,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强迫他人或侮辱他人。
客观要件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首先,主观方面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妇女意志,即未经妇女真实同意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妇女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妇女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
在司法实践中,当行为人采取暴力手段并明显具有奸淫的故意和目的时,不容易仅仅从客观形式上区别是强奸罪(未遂)还是强制猥亵妇女罪。这种情况下,区别二者的关键是看行为人有无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奸淫的故意和目的。
拐骗行为在刑法上对应的罪名是拐卖妇女、儿童罪,其构成要件包括四个: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2、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实施了其中一项
大家好,我是110咨询网的特约律师张神兵。女性强制猥亵男性是算犯罪的,我国《刑法》当中虽然没有规定女性可以实施强奸罪的,但是我国《刑法》还是有关于女性强制猥亵罪的定罪量刑的规定,其中强制猥亵罪又可以细分为,强制猥亵、侮辱罪和猥亵儿童罪两种罪
猥亵罪的构成条件是: 1、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年龄须达到十六周岁; 2、主观要件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对女性不包含强行奸淫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