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以下情况下婚姻无效: (一)重婚。重婚是指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或者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男女双方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婚姻无效。 (三)未到法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为当事人以及基层组织,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为被申请人。 (2)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婚姻当事人的未达婚龄的近亲属为申请人,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为被申请人。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
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婚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有配偶仍然与他人结婚,违反我国的一夫一妻制;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我国禁止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三)未到法定婚龄,男不满二十二周岁
(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
无效婚姻申请人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以下情况申请婚姻无效: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和基层组织; 2、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到法定婚龄的近亲; 3、以禁止结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
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
无效婚姻申请人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婚姻无效是不可以请求撤销:请求撤销的婚姻一般是指出现法定撤销婚姻的情形(胁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隐瞒重大疾病等)时,撤销权人在一年之内,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的法律制度。而婚姻无效是指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违法情形,
无效婚姻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进行赔偿。如果是一方隐瞒年龄结婚,而另一方不知情的,婚姻无效之后,不知情的一方可以要求隐瞒年龄的一方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