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法院起诉不知道被告人地址可以进行公告送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的,即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指的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起诉被驳回指的是法院由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或者法律依据,拒绝审理诉讼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诉讼请求,并予以驳回的行为。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自诉人未能提供补充证据,经人民法院调查该自诉案件后也未能收集到必要的证据的,或者审查被告
辞职是不需要批准的,只需要提前告知。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办法如下: 1、如果因文字或者图形部分与在先商标近似被驳回的,当事人可以删除该近似部分,然后另行申请注册商标; 2、如果因商标存在连续三年未使用被驳回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该引证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撤销申请,以扫除注册障
被告在异地,异地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起诉方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但是若异地不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起诉方不得在异地提起离婚诉讼,只能在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
被告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不可以判决驳回起诉,只能够裁定驳回起诉。裁定的情形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是终结执行等。
可以再起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
不是,需要根据案件类型具体确定。一般案件需要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对于特定类型的案件,还可以向特定的人民法院起诉,如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了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外,
申请检察院抗诉被驳回后不得再次申诉。有以下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