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取保候审收监的情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收监,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当事人被取保候审后又被收押的,有以下原因: 1、因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而被取消取保候审措施; 2、因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而被取消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通知收监的情形是: 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2.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取保候审通知收监的情形如下: 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2、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3、暂予监外执行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人民法院决定将有关法律文件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
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反规定的情节,决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行为的,可以予以收监: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 四、干扰证人作证; 五、毁灭、伪
监外执行收监情形有: 1、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被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2、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重违反管理规定; 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且罪犯刑期未满的情形。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一、 二、三款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
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的情形是违反下列情况的: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 2、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传讯时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
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的情形有: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暂予监外执行收监的情形有: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如下: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