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将承运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托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协议。包括水上、公路、航空、铁路以及联运等运输合同具有计划性,通常为格式合同。
从接收货物到交货,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全部或部分灭失和迟延交付承担责任;货物已经交付收货人,承运人未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收取承运人收取的现金交付费的,承运人应当向托运人承担不超过成本的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九条规定:货物运输到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方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依约继续履行货物运输合同,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依法向辖区仲裁委或法院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撰写方式是:写明货物运输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写明货物运输承包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写明货物运输承包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写明货物运输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权利是要求承运人按约定运输货物;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等。托运人义务是如实申报货运情况;办理手续;支付运费等。 2、收货人权利是领取货物;发现货物灭失时,请求承运人赔偿。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对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的赔偿限额,按照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计算,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货运单位为666.67计算单位,或者按照货物毛重计算,每公斤为2计算单位,以二者中赔偿限额较高的为准。
我国法律对货损责任采取过错推定原则,即如果承运人无法举证“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这三类免责情况的,便要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当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因货损向承运人主张索赔时,其只需要证明运输合同成立、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有以下: (1)承运人的适航义务,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的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供应品,是货舱、冷藏舱、冷气舱是与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2)承运人的管货义务;
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人要承担下列责任:货物运输到达后及时通知收货人的责任;以及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的赔偿责任,但是货物的毁损、灭失不可归责于承运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