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3
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才有受法律约束的抚养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
兄弟姐妹间一般是没有抚养义务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的适用条件如下: 1、兄、姐具备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 2、弟、妹的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没有抚养能力的。 3、弟、妹尚未成年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
首先,兄弟姐妹之间适用“扶养”而非“抚养”。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应由他们的父母抚养。其次,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
兄弟姐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但是这个义务是附条件的,即只有在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的情况下,且兄、姐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才对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义务;只有弟、妹是被兄、姐抚养长大的,在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弟、妹才对兄
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才有受法律约束的抚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
哥哥姐姐一般是没有弟弟妹妹抚养义务的,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的抚养义务由其父母承担,除非父母已经去世或者无力抚养子女,则有负担能力的哥哥姐姐才对弟弟妹妹有抚养义务,与之对应的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
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应由他们的父母抚养,因而他们相互之间不发生扶养与被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当然,法律对兄弟姐妹间扶养义务的规定,主要是从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来确定的,因
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赡养义务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相互具有扶养的义务。如有负担能力的哥哥姐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弟和妹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
需要弟、妹有负担能力;弟、妹是由兄、姐抚养长大;一般是指弟、妹在未成年时,因父母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而由兄、姐抚养长大成人。 兄、姐缺泛劳动能力又缺泛生活来源。在这种情况下,弟、妹有扶养兄、姐的义务。
兄弟姐妹承担赡养义务有三个条件: 1、兄弟姐妹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弟姐妹自己的生活难以维持,或者只能保证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兄弟姐妹就不承担法定的赡养义务; 2、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赡养。如果父母有能力赡养,兄弟姐妹对弟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