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3
法定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之间一般按如下规则进行继承: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同一顺序继承人均等分割遗产,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丈夫死了,兄弟姐妹和父母可以继承遗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子女对养母有赡养义务。养父母和养子在法律上也属于父母子女关系,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对养父母是有赡养义务的,一旦收养关系的成立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了相关合法的手续,那么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与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相同的。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女是由继父母教育抚养的,那么继子有义务赡养养父的义务。反之如果双方未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继子无须赡养养父。
子女对养母一般是有赡养义务的。但仅限于双方成立收养关系的情形。因为《民法典》的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要承担赡养养父母的责任。
未抚养一般也是有赡养义务的,除非是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未抚养是不用承担赡养义务,其他情况都是需要尽赡养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二条规定,
《民法典》规定姐姐抚养弟弟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分别是弟弟未成年、父母没有抚养能或者是都已经死亡、姐姐有抚养能力。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兄弟姊妹的子女有代位继承权。 法律上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因此,在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已经去世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