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法院拍卖房屋时,承租人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在价格确定之时选择是否以同等价格,同等条件购买房屋。法院拍卖房屋若为行使抵押权,在抵押权设立以前,抵押财产已经交付承租人使用,租赁关系不受影响,承租人可以继续居住。
合伙企业办理流程:首先提出名称申请,申请名称的法定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45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名称核准后,即可正式申请设立,法定期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合伙协议和合伙人之间协商的,而公司章程是在公司层面上制定的,两者的协议范围不同。 二、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企业的契约。 三、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
租赁双方持相应证件,到房屋办公室办理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在初审通过基础上进行二次审查,签署二审意见。租赁双方缴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在手续齐全查审无误的情况
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程序如下:1、充分了解房屋位置、房屋结构及附属设备、房屋数量及房屋牢固程度;2、了解出租人与房屋的关系,包括出租人是否为业主,是否为共有人,如果是共有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房屋产权是否为业主;3、初步联系并准备合同文本;4
租房没有签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应当依照口头约定按时缴纳房租,经出租人同意的,可以将租赁房屋对第三人进行转租。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
合伙企业债务应该由合伙企业清偿。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则由合伙人承担偿还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双方没签租房合同的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以随时解除房屋租赁关系。租赁期间内,承租人应当依照口头约定按时缴纳房租,经出租人同意的,可以将租赁房屋对第三人进行转租。
1、房东在租赁期间把房子卖掉,不影响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2、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3、出租人不告知承租人出卖
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清算报告、申请书以及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注销之前也应当进行清算,所有的普通合伙人以个人的全部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申请注销登记的,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书面申请 (2)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3)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债务清偿保证书、完税证明、印章、公告原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支机构已办理注
股东退股的法定条件包括: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