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房屋租赁无合同拖欠房租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取租户应当缴纳的租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房东通知缴纳房租履行催告义务后仍未交付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并向租户追究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就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一定数额的租金的合同。订立租赁合同的方法主要如下:1、租赁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2、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包括房屋的用途、面积、租金等,以及房屋的产权所有人;3、租赁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必须采用
房屋租赁合同办理备案的程序是,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相关文件到直辖市、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没有按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会有相应的责任。
房屋买卖后原有租赁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新房东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所有权转移前承租人未付房租的,原房东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该期间房租;所
依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方式有以下几种:当事人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合同解除。
合伙企业中的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第三人是某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对该合伙人享有债权,同时又是合伙企业的债务人,对该合伙企业负有债务,由于该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在法律主体上不是同一的,所以第三人不能就前述的债务主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房屋转让后原租赁合同应当继续履行。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
没有进行租房的一般不能订立、办理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写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方法有: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