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交通事故需要赔偿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法律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健康权致其劳动能力丧失,造成受害人生前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前扶养的人扶养来源的丧失,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应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
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为被扶养人。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
一、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扶养年限,下面通过一则案例来为您计算,丁某今年未婚,父母和兄嫂都死亡,家里只留下了12岁的侄子相依为命,形成了扶养的关系,不幸的是,一起交通事故也带走了丁某的生命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年消费支出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抚养费一直给到被扶养人十八周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的,扶养费计算期限为二十年;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扶养费计算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
按照受诉法院上一年人均年消费支出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抚养费一直给到被扶养人十八周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的,扶养费计算期限为二十年;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扶养费计算期限;七十五周岁
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收或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内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具体为: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
被扶养人生活费数额的确定办法: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若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是: 1、若计入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20倍; 2、若计入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受害人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