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6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不同的,因此二者不能划等号。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聘用毕业生所订立的两种书面协议,二者分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的阶段,并发挥不同的作用。
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是一般民事合同。就业协议书的当事人不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此不属于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劳动协议就是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在合同中加入保密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在实践中,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的,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
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所在高校三方签定的就业协议书,是在毕业生派遣之前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定的关于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受劳动法的约束与保护,并且
《劳动法》第3条明确了劳动者必须承担的各项义务。那么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是劳动合同吗,就业协议书不属于劳动合同,首先签订主体一方是学生,尚未从学校毕业,不具备劳动者身份。其次就业协议书内容简单,并非概
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一般有以下的三个的区别,具体如下: 1、就业协议属于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的作用基本相同; 2、就业协议比劳动合同多一种功能,即学校统计就业率的作用; 3、就业协议需要对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劳动者劳动时间、地点、内容等进行约
灵活用工协议,不一定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都是书面的形式,而且需要满足一定的实质条件:用工者与被用工者之间已经成立了实质的劳动关系,二者之间存在从属性的人身关系。具体来说,想要证明灵活用工协议属于劳动合同,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
首先,合同必须具备一般条款才能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不包括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标的和数量的合同不成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的一般条款包括:(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