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行为均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犯: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民事责任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
符合以下构成要件即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
员工带走企业客户名单,如果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就是了侵犯商业秘密。 如果不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就不是侵犯商业秘密。
(1)绝密级——关键性商业秘密。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比如配方、生产工艺、图纸等,一旦泄密,企业可能会遭致灭顶之灾。 (2)机密级——重要性商业秘密。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
有以下要件可以认定为侵犯商业信誉,如果没有则不构成侵犯商业信誉: 1、侵犯的客体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2、在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
侵权人侵犯商业秘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1、民事责任。例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2、行政责任。例如,警告、行政罚款等; 3、刑事责任。例如,罚款、拘役、有期徒刑等。
如果员工获得公司资料是因工作原因获得的,并非非法渠道取得,同时,员工未将该资料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拒交行为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是: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
侵犯商业秘密一般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侵犯商业秘密涉嫌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或者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予追诉。
商业秘密受侵犯救济途径: 1、民法救济途径。请求违反保密协议的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害商业秘密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2、行政法救济途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3、刑法救济途径。侵犯商业秘密并造成权利人重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所谓盗窃商业秘密,包括单位内部人员盗窃、外部人员盗窃、内外勾结盗窃等手段;所谓以利诱手段获取商业秘密,通常指行为人向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提供财物或其他优惠条件,诱使其向行为人提供商业
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不应忽视的细节有:涉案的技术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具有非公知性。权利人是否已采取保密措施、保密的范围和程度。对权利人造成的损失金额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