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遗赠抚养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的范畴,其效力的界定应当考量是否具备民事合同生效的要件: (1)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意思表示真实,在订立协议过程中存在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
有下列条件: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遗书符合具有法律效力需要符合的条件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遗嘱生效的要件有: (一)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当时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而不是可撤销。 (三)
自书遗嘱没有遗嘱二字有效,只要遗嘱由遗嘱人自己亲笔书写,遗嘱内容是如何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及本人财产的说明,遗嘱全部写完后在遗嘱上签上本人的名字,并标注好时间(年、月、日),符合上述条件的,没有遗嘱二字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满足以下条件的遗赠抚养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遗赠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受遗赠人是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是被继承人在自己的真实意愿下定立的,有法律保障。
(1)主体要件:即遗嘱人在遗嘱作成时须有遗嘱能力。 (2)客体要件:即遗嘱所处分的财产须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且须是遗嘱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 (3)内容要件:即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满足以下条件时,遗嘱人可以变更与撤销遗嘱: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变更或撤销遗嘱是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定立的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变更遗嘱的,必须在变更遗嘱后,对变更的遗嘱进行公证。
立口头遗嘱时,必须至少要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 只有在不能以其他方式订立遗嘱的危急情况下才能订立口头遗嘱;危险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若没有明确的立遗嘱时间及效力时,公证遗嘱效力更高。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
公证遗嘱要大于最后一份遗嘱;公证的遗嘱和最后一份遗嘱两者同时存在的话,那么公证遗嘱要大于自书的遗嘱;公证之前的遗嘱就专门由公证机关进行审查、核实过的,从而所存在的法律效力也是最强的,任何人都是不能进行更改。
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都是我国法律承认的遗嘱形式,二者不存在效力上的优劣之分。但如果同时存在有效的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并且两者的内容相互冲突的,应当以后立的那一份为准,按照后立的遗嘱确定继承。因为后立的遗嘱才是立遗嘱人最真实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