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交通事故认定后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定责后,就剩赔偿问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任选其一解决: (一)自行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三)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以后,就剩赔偿问题。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三天内可以提出复议。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的认定复核程序是: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后不能再反悔,但是当事人能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书上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道路交通事故的复核一般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下一步进行处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处罚执行后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调解成功的双方按照调解内容赔偿,没有调解成功的,可以
1、处罚执行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2、损害赔偿调解对报害赔偿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后可以起诉。公安机关在受理期限内,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公安机关在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责任认定后,维修时间没有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如果对交警认定的责任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如果对责任认定无异议的,则可以申请交警组织双方来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愿意调解的,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
交通事故认定全责后不可以复议。交通道路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一种行政行为。但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