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对劳动关系的存在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没有签订合同双方也有可能是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保障部出台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当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然从来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资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有提供劳动并且提供的劳动也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聘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构成劳动关系。但聘用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构成劳务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承包人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除满足《合同法》关于合同主体资格的要求外,还要满足《建筑法》关于施工合同承包人主体资
未请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
放假期间仍然存在劳动关系,放假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休息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学徒期间存在以下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包括以下两种: 1.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则可确认存在着劳动关系;如果没有书面的合同,则工资条、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单位发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用来确认存在着劳动关系。
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谁主张,谁举证,但一般由用人单位举证。 以下证据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2、考勤记录; 3、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其他
单位与劳动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其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