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公司破产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公司破产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进行破产清算。 1、法律规定企业破产清偿除破产费用后,第一顺序是职工的工资、工伤医疗补助、拖欠职工社保医保、国家规定的补偿金; 2、第二顺序是一般保险、税收; 3、第三顺序是普通债权。 企业破产无力偿还债
可以找单位协商要求结清工资,员工可以要求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仲裁之后可以进行诉讼。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的,其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先支付职工工资。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破产清算程序中公司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破产公司没有按照以上顺序进行债务清偿的,债权人有权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
公司破产后,资产不足以支付合体职工工资的,只能依据职工工资的占的比例,按比例进行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清偿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所欠职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公司宣布破产,资不抵债,在破产清偿前会优先清偿工人的工资,否则法院是不予通过破产申请的。 破产债务清偿顺序: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二)破产人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