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4
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两种不同法定方式,在适用范围、土地地价、管理方式、权益内容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划拨用地主要是国家机关、军事、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等用地,无偿取得是其主要特征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用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与出让方式的区别如下: 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有具体的使用年限。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征收时没有土地补偿费,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征用时有土地补偿费。
通过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进行获利的量刑标准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获利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获利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是: 1、主体是国家,标的物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特定性; 2、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 3、土地使用权出让具有有偿性和有期限性; 4、土地使用者行使权利具有有限性。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 1、拍卖出让,是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2、招标出让,由招标小组经过开标、评标,最后择优确定中标者; 3、挂牌出让,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
会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而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并具有牟利的目的;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年限是: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