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了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具体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
农业税的课税对象是农业收入。根据农业税条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对下列农业收入征收农业税: (1)粮食作物和薯类作物的收入; (2)经济作物的收入,包括棉花、麻类、烟叶、油料、糖料和其他经济作物的收入; (3)农业特产品收入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 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
房产税征收范围有以下三点: 1、征收人群范围,经营管理的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使用人; 2、征收区域范围,市行政区域、县城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千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 3、由于
消费税纳税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
一、购销合同为0.3‰。 二、加工承揽合同为0.5‰。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为0.5‰。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为0.3‰。 五、财产租赁合同为1‰。 六、货物运输合同为0.5‰。 七、仓储、保管合同为1‰。 八、借款合同为0.0
一、农业税的课税对象是农业收入。根据农业税条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对下列农业收入征收农业税: (1)粮食作物和薯类作物的收入; (2)经济作物的收入,包括棉花、麻类、烟叶、油料、糖料和其他经济作物的收入; (3)农业特产品收入,包括园艺作物
免交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等七类土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产税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