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6
撤回专利权的恢复: 1、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无正发理由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或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办理某项审批手续的,其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2、申请人职有正当理由,应当在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正当理由请求恢复权利。请求
申请恢复专利权的方式为:申请人应当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提供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导致其丧失权利的有关证明文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恢复权利的书面申请。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
专利驳回复审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如果法院判决支持诉讼请求,可以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如下: 1、根据专利法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授予专利权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 2、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及时审查和决定宣告专
证明商标的特征如下: 1、证明商标有原产地证明商标和品质证明商标两种类型; 2、证明商标应是由某个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和控制,由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自己不能使用该注册的证明商标; 3、证明商标不是表示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个经
提出发明专利的分案申请的方式为: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但是,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
专利权终止后想要恢复必须要在两年内向专利局提出恢复申请。但是提出该申请是有条件的,只能是因为不可抗力的事由延误了期限,才可以在消除妨害的两个月内重新申请恢复专利权。
当事人申请相关部门对于专利事项申请复审,是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畴的。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
复审如果到了合议组那里,通常都需要一年以上的审查时间。如果是在前置审查阶段,审查员就接受了复审理由,那么由前置审查员直接撤销原驳回决定的,时间就比较短,一般几个月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