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办理低保户标准的条件是: 1、没有经济来源和劳动能力,不能安置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领工资或最低工资、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水平的居民。
申请低保的条件: 1、没有一定的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并且没有能力赡养法定赡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居民; 2、在领取失业救济期间或者失业救济期满后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家庭人均收入仍然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领取最低工资后,或者退休人
根据我国国务院1999年发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相关规定,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1、没有经济来源和劳动能力,不能安置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领工资或最低工资、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水平的居民。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
1、没有经济来源和劳动能力,不能安置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领工资或最低工资、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水平的居民。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
持有西安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底于西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依无靠的孤老残幼者。 (2)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因病、因灾大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者能力者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农村申请低保需要以下条件: 1、由户主提出申请;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的农业户口,或者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 3、申请人现居住在农村村组或定居一年以上; 4、共同生活的家庭年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办理低保户标准的条件是: 1、没有经济来源和劳动能力,不能安置赡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领工资或最低工资、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水平的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