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不离婚不可以再次结婚,不离婚再结婚属于重婚,违反了一夫一妻制,属于无效婚姻。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可能构成重婚罪,受到刑事处罚。
事实婚姻再婚,且达到定罪标准的情况,算犯罪的。重婚罪是指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的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事实婚姻必须为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同居关系。
如果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是不可以因为分居而自动解除的,应当通过诉讼方式解除。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
可以。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1、一方去世事实婚姻解除。 2、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以配偶身份按关于民法典律的有关规定处理;事实婚姻的认定的截止时间是1994年2月1日。
我国没有同居多久就构成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只是有个时间界限,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
事实婚姻再结婚的行为违法,即使没有结婚证。但双方已经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后,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或双方事实婚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后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包括了被继承人的配偶。而这里的配偶主要是指合法的配偶,也就是已经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确认的配偶。但是由于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是在1994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因此,对于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
事实婚姻不一定触犯重婚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只要其中一方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同时与第三人以夫妻的名义长期地同居生活,身边的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或者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这时候双方就涉嫌触犯重婚罪。同时,如果有配偶一方与第三者虽然
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虽然没有经过登记结婚,但是实际上已经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而且已经得到了街坊邻居的认可。由于我国实行婚姻登记制度,男女双方如果想要缔结婚姻的,必须拿着身份证件,前往有权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时,根据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