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劳动者一般不可以不经劳动仲裁而直接诉讼。对于在仲裁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争议,当事人需要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一般才能依法去向人民法院起诉。
要看实际情况,赢不赢最终还是看事实以及证据。被申请人在收到书面开庭通知后,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也就是还是会开庭,但是结果还是要经过审判。
对仲裁管辖有异议不可以拒不到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仲裁管辖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管辖异议,但不能不到庭,如果一方不到庭的,仲裁机构可以缺席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仲裁裁决是终局性裁决,裁决书一经作出,与终审法院的判决书一样,即发生法律效力,包括既判力和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仲裁裁决;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动履行,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
仲裁案件的保全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在财产保全申请书中必须写明以下内容以便于人民法院在确定管辖时作为参考: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和事实依据;申请保全的对象的所在地。
法院宣判后是不可以撤诉的,但是如果是不服一审判决书可以上诉的。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提出撤诉申请的人必须是原告或者经过
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不可以。对仲裁管辖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管辖异议,但不能不到庭,如果不到庭的,仲裁机构可以缺席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第二十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
审判案件绝大多数是公开审理民事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是判决时都是公开的。
可以。如果是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区法院判决不服可以上中法。只要是不服一审判决,都可以上诉。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声明不服从法院判决或裁定,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