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民事诉讼上诉期是判决15天,裁定10天。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
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
刑事案件上诉期限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天; 2、不服裁决的上诉期限为5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想上诉,必须在期限内提出上诉,否则一审判决和裁决生效,需要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宣布第一审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
刑事上诉程序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自诉人应向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反诉应具备下列条件,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反诉的案件必须是属于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另外,原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本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上诉期限是几天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一审的法律文书是判决书,上诉期限是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如果一审的法律文书是裁定书,上诉期限是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
刑事诉讼上诉程序: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在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对判决不服时,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刑事诉讼上诉程序:自诉人、被告人或者原告人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原审人民法院应在三日以内,将案件的上诉状以及案卷、证据,移送到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同时将上诉状的副本送交给同
刑事诉讼上诉程序: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 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