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协议跟合同性质一样。法律效力也是一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分割协议是合同。《民法典》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
离婚协议不是合同的一种。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而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不可将离婚协议与合同混同。
离婚协议包括以下几部分: 1、男女双方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及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属于谁,抚养费金额,支付期限,支付方式,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时间,寒暑假的特殊约定等; 4、财产分割,根据财产类型
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一部分。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内容约定附件,所以合同附件相当于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且合同附件是附随主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附件一般情况下附在合同末尾。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债务是合法的,但是只对夫妻双方有效,无法对抗债权人。即使离婚协议对债务作了分割,只要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债权。夫妻一方偿还债权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分割协议属于合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需要包含对财产的分割。
协议离婚的主管部门是民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大陆自愿离婚,大陆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和华侨在中国大陆自
夫妻之间订立的离婚协议不是合同。这类协议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是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
离婚协议书有以下三个部分: 1、是双方自愿离婚; 2、是孩子的抚养权属于谁,抚养费的金额、范围、支付方式、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特殊约定等; 3、是财产分割,按照财产类型逐一约定。比如第一项是房产,然后是车、存款、保险、股票、基金、债券、
离婚协议合法,离婚协议是办理协议离婚的必要的书面材料,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并予以离婚后,便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
离婚协议不属于合同。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