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4
关于劳动仲裁中录音证据的效力问题。首先可以肯定地说,录音证据是法律允许的证据形式之一。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八种证据形式,其中第 (四)条是视听资料,也就是录音证据。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录音证据都是可以被法院认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
劳动仲裁有力的证据是能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证据。存在劳动关系的双方出现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会驳回仲裁申请。 以下证据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双方的书面劳动合同; 2、用
劳动争议纠纷仲裁案件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都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纠纷仲裁的,根据公平公正原则,那么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者申请仲裁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当事人可按下列程序进行劳动仲裁:先提出仲裁的申请;如果仲裁委员会予以受理的,然后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再开庭审理,由各当事人进行辩论和质证;最后由仲裁庭及时作出裁决。如果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书面的决定。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
劳动仲裁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申请书; 二、仲裁受理; 三、开庭审理; 四、仲裁调解; 五、仲裁裁决。《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可以拨打当地12333劳动保障维权热线咨询,或者当地114声讯查询。劳动仲裁部门属于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前的劳动局)管辖。参加仲裁的仲裁员是来自劳动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的丰富经验,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质量。但是,
劳动仲裁的流程:申请人在1年仲裁时效期间内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劳动仲裁庭审;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仲裁裁决。
如果劳动仲裁作出裁决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15天内未提起诉讼,劳动仲裁裁决书就会生效。这个时候就开始执行,按照裁决结果执行,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持劳动仲裁裁决书、执行申请书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进行劳动仲裁需将发生的争议提交至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受理后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最终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作出裁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