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15
满足下列要件即可判断构成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在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出入境证件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存在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
成立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变卖5亩以上基本农田或10亩以上其他耕地以及20亩以上其他土地的; 2、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的违法所得超过50万元的; 3、因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再犯的。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所谓情节严重,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缓刑不构成累犯。根据《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由此可见,累犯是指受过
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土地,情节严重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非法销售车船票罪,规定了倒卖车票、船票罪,本罪的构成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岁即可构成本罪,不要求特殊身份;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我国经济秩序和车船票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实施了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国《刑法》中对于构成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分子的具体处罚措施包括: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为: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5、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