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6
对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不予注册被异议的商标。提出异议的人为异议人,被异议的商标申请人为被异议人。根据规定,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有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
逆行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是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 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 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申请复议。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除外。
行政复议不是司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按照准司法程序审理和裁处有关争议或纠纷,以影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司法行为是享有准司法权的
法律上不予立案复议期限有七天,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案审科)以书面形
未经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合法。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复议前置的案件若是直接起诉则是不合法的。
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在行政复议期间仍然要执行行政决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复议或诉讼期间应当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
行政诉讼中止后恢复的方式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只有在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审理后,可以恢复诉讼的裁定恢复诉讼,继续进行诉讼。
行政复议不是司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按照准司法程序审理和裁处有关争议或纠纷,以影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司法行为是享有准司法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