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买方人遇到一房数卖的情形,首先判断房屋是否变更登记,已经登记的受让人最终购得房屋;如果没有变更登记,就判断谁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房款,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房款的人最终购得房屋;如果前两种情况都没有,就按照合同的先后顺序来确定最终购得房屋。
一房数租,最终能得到房子承租权的主体是: 一、一方先占有出租房屋的,推定先占用房屋的一方为承租人; 二、各方都没有占有出租房屋的,推定先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一方为承租人; 三、各方既没有占有出租房屋也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推定租赁合同成立在
遇到一房二卖房屋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
一房二卖认定归属的方式是:房屋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的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
遇到一房二卖到底房屋最终归谁: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即哪一份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拥有房屋
买方遭遇一房多卖要判断房屋的归属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首先要看房屋的产权证书的产权人是否变更登记,已经登记的受让人最终购得房屋;如果没有变更登记,就判断谁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房款,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房款的人最终购得房屋;如果前两种情况都没有,就按
一方多卖,房屋到底是哪一方,按照以下情形判断: 1.如有一方已经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房屋归先办理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 2.均未办理产权登记的,一方办理预告登记的,产权归预告登记一方; 3.如果双方或者多方都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也都没有办理
购房者可以在以下条件要求退房: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一房两卖的最终房产归属,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1、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是否已办理; 2、房屋是否合法占有; 3、订立销售合同的顺序。 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无法取得房
卖方一房多卖时,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原则上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 2、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已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 3、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或者占有房屋的,应当综合考虑买受人的实际付款金额和顺序,是否办理了网上签约
根据法律规定,若出现“一房多卖”,买受人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在合同均有效的前提下,原则上应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买受人: (1)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 (2)若均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 (3)若均未办理房屋过户
购买商品房在下列条件下可退房: 一、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二、开发商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三、开发商没有经过购房者的同意擅自变更房屋设计; 四、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五、开发
在审理一房数卖案件纠纷时,如果数份合同均为有效且各买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一般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先行获得房屋产权; 2、均未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先合法占有房屋的请求过户,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3、均未办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