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拆迁房没有房产证的,法定继承人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对房子进行继承,前提是该房子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房子让他人继承的,则应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房子进行分配。
法定继承人不能通过遗嘱剥夺继承权,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者遗产办理,有遗产扶养协议的,按照约定办理。公民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且可以指定遗嘱的执行人。公民指定的继承人人数可以由一人确定,公民可
被继承人生前所享受的债权是可以由被继承人进行继承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但还要满足另外两个条件: (1)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2)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如果继子女和继母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则继子女是可以继承继母的遗产的。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以下情况不适用代位继承: 1、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 2、遗嘱继承也不适用代位继承; 3、因谋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原因被剥夺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子女也不适宜代位继承。
丧葬费一般是不能代位继承的,因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丧葬费是被继承人死亡时获得的,丧葬费不是遗产;但是如果是剩余的丧葬费可以代位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遗产可以拒绝继承。继承人拒绝继承遗产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
继承人死亡不能继承。死亡的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但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没死继承不能开始。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女
代位继承只能转一代人。拥有代位继承权的人有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孙女或者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该份额是被继承人按照等份分割的原则分割的份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代位继承权的范围是具体如下:以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为限。且代位继承需要的条件如下: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